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深圳市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为巩固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成效,提高排污许可管理质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形势要求,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在“利剑四号”期间平稳有序地推动全市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排污许可证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各管理局对纳入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和排污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召开环境执法形势分析会,不断细化工作要求,紧扣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宣传引导,监督帮扶并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遵守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采取电话指导、微信群解答、大型现场培训活动、一对一帮扶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政策和技术咨询,及时答疑释惑,通过“线上+线下”“远程+现场”的形式对企业进行服务万余次。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和其他专项执法行动中,对应领未领证的企业,及时提醒告知,同时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致排污单位的一封信》送达企业,引导企业自觉依法持证、按证排污,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三)严格执法,加强证后监管。执法人员对纳入许可证发放范围的排污单位进行“地毯式”执法检查,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累计检查五千多家发证类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后续将继续对纳入排污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开展抽查检查,截至2021年1月8日,已累计抽查检查一万余家登记类企业,抽查比例18.76%。自我市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以来,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宗,处罚金额184.5万元。
(四)巩固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事项已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和应急执法检查等各项进入企业日常执法检查的工作中,并结合“利剑四号”行动等专项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下一步工作目标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尽快建立完整的证后监管技术体系,同时加强对环评技术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技术服务单位的刚性约束,以及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排污许可证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各管理局对纳入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和排污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召开环境执法形势分析会,不断细化工作要求,紧扣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