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岸标赴龙岗区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接访活动
2021年7月2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岸标一行就龙岗区某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扰民问题开展接访活动,执法支队刘洪源同志,龙岗管理局谢宏伟同志陪同接访。
接访人员一行首先现场查看了该工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随后与投诉方代表、施工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会议听取了投诉方代表的诉求、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降噪隔声等相关措施的汇报,龙岗管理局介绍了前期监管执法的工作情况。谢宏伟同志表示,将继续加大对该工地的勘察巡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周岸标同志指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施工噪声问题,为人民群众营造宁静舒适的城市环境,生态环境部门责无旁贷。并就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一是实现“两个平衡”。一方面要实现“利益平衡”,加大噪声污染防治经费投入,确保文明施工管理费用落实到位。要充分意识到学校师生作为工地周边噪声敏感人群的特殊性,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工艺,以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另一方面要实现“责任平衡”,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与担当,提高施工工程科学管理和规划的水平,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抑尘措施。二是加强沟通。做好与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及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因工艺需要确需连续施工的,应依法获得批准后方可在中午及夜间时段施工,及时公示,争取群众的理解。
(二)龙岗管理局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履行好监管执法职责。一是加强帮扶。指导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期间噪声防治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二是严格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因工艺需要确需连续施工的情况,要严把审核关,依法查处未办理午间、夜间施工许可证的超时施工违法行为。
(三)执法支队要加大对该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督促、指导龙岗管理局从严落实监管责任,跟进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具体情况,推动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有效化解,还静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