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圆满完成2021年第一期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现场采样工作
2021-06-23 15:48:13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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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安排部署,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4月8日启动2021年第一期近岸海域水环境监测工作。经过19天海上连续艰苦奋战,采样人员全部安全上岸,圆满完成了采样工作,最后一批海水样品在4月26日顺利送达站实验室。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家、省、市海洋环境管理部门对海洋环境监测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除继续负责国家和省下达的珠江口至大亚湾海域“十四五”国控、省控海洋点位的监测外,还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将汕尾海域海洋点位纳入了监测范围,使深汕合作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更加便利。
此外,面对海洋环保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2020年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珠江口海域首次尝试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并于今年将微塑料监测点位扩展至大亚湾海域,同时在国家和省相关专家指导下进一步升级采样设备、规范监测方法,扎实推进探索海洋新兴污染物监测。